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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olff Olins的設計改變了我的一些看法

2019-10-29 1989 0

Wolff Olins lo<em></em>ndon aol nyc

      本來我想說我是 Wolff Olins 的粉絲,而這篇文章將像 Brand New 的一篇文章一樣以 I ♥ Wolff Olins 為題,但我對 Wolff Olins 對品牌識別對平面設計了解并不深,如此不說自己是粉絲,不是為了顯示自己不偏不倚的理智(或許有,誰知道呢),我想這種心情來自于它帶來的沖擊確實給了我一些啟發(fā)。

      我喜歡 Wolff Olins 設計的 2010 倫敦奧運會標志,NYC 紐約出租車的標志,Aol. 的新標志,在第一次見到倫敦奧運會標志的時候我還是困惑的,但到了 Aol. 的時候我就會很快的說“我喜歡”,它們改變了我一些看法。

      在這之前,最早對標志的認識,是從一些商品包裝開始的,我記得最多的就是“山”的標志,3條折線組成的3座山峰,之后的初中美術課中老師稍微提到一些,所以那時對標志的理解就是用抽象的圖形來代表一個名稱。之后接觸到的標志就多了,也開始關注其意義來了,比如什么象征著什么,現(xiàn)在回想起來,只不過早先是抽象圖形代表名稱比如“山”,變成了抽象圖形代表一種精神比如“崇高”。進入大學學習設計,接觸面就更廣泛了,知道了 Paul Rand 知道了 IBM,但開始的時候還會去尋思它到底是什么意義,后來覺得不管意義多深,看著吸引人或者看著像標志就行,自己做也是那種模糊的感覺,只要感覺像那些優(yōu)秀設計就行。此時也開始對圖形設計的一些技巧感興趣,尤其是一些隱含的圖形,比如正負形,視錯覺,立體感之類,追求那種“仔細一看,會心一笑”的那種目標,可以稱作是“聰明”的東西。然后又接觸更多,最主要還是一些優(yōu)秀作品集,覺得那種幾何圖形(歐幾里德)的追求老土了,所以開始追求自由形狀表現(xiàn)主義的東西,但最開始的任務書的解讀還是在推敲“像”“代表”“象征”“指示”這些……

      等有機會做一整套VI的時候,上論壇下載了幾套模板,照著做,最重要的就是標志標準色,然后就是把報紙應用到各種場景中,名片、路牌、禮品之類。后來一看,大家都是這么做的,包括到現(xiàn)在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  接著,更多的認識,關于品牌,關于品牌識別設計,就像前文 Michael Bierut 說的 Context 之類都覺得是非常值得學習和探索的。

      直到被 Wolff Olins 的奧運會標志給擊中,并開始懷疑如果沒有這一擊而按照原先的路線前進,會不會很快碰到天花板。

      怎么能這樣?它看上去不應該這樣啊?難道是開玩笑?正如人們所說連剛學會 Photoshop 的小孩子都會做出這個設計來……

      剛學會 Photoshop 的小孩子也會做出 Target 的一圈一點,再稍微熟練一些多鍛煉一下技巧,大多數(shù)的標志都可以設計出,也就是說技法已經(jīng)不能成為一道道門檻了,這是逆向推導技法的過程,從這一方向來說,正如 Michael Bierut 所說的“標志的一個真相是它們做起來不難”,這個“難”和“易”,在很多時候可以劃分出“專業(yè)”和“業(yè)余”的區(qū)別,它也經(jīng)常被當作評價的一個默認標準,一般是圍繞著“技法”的。

      人們說“剛學會 Photoshop 的小孩子也會做出”,其中一個原因是圖形語言風格,因為它粗野不正規(guī)甚至隨意,但更重要的是它脫離正規(guī)了,看上去是“無意義”了,沒有明顯的“代表”和“象征”,“它不應該這樣”,一個奧運會標志要怎樣?或者一個奧運會品牌要怎樣?Target 的標志不就是一圈一點,Nike 不就是一對號,如果我們帶著這種“追根究底”的角度去考量,尤其是“做起來不難”的標志,最后要么歸于無聊“不就這樣嘛”,要么陷入圖形技巧的狹小世界中去了。

      我們關注內(nèi)容,那么當我們說起那些經(jīng)典的設計的時候,有多少內(nèi)容是在設計之初裝入的呢,或者換一個角度,我們所認為的里面的內(nèi)容有多少是被“經(jīng)典”“著名”“媒體”“教科書”給充實起來的呢?

      我們?nèi)匀贿€在用“經(jīng)典式”(或者古典式)的對標志的認識在看待這些新事物,我們設計者也是遵循著“經(jīng)典式”的工藝,盡管我們在語言上已經(jīng)接受了內(nèi)容 Context 這些新的理念,對于很多人包括我,只有一次猛烈的沖擊才能跨過前面的一道門檻。

      有點像經(jīng)典物理和相對論,如果從經(jīng)典的角度來看待這個標志,處處得出的是不合理。比如說用這里提的“其中之一”和“其中唯一” 來檢驗,我們說設計是尋找“其中唯一”,那么這個倫敦奧運會標志卻看不出任何“唯一”性,到處是“之一”性,就好比說,只要你說的通怎樣都行,只要你搭起了框架那么結果只是表現(xiàn)之一,比如我可以將這個標志做非常大的變化而不會對結果產(chǎn)生很大的變化,而對于一個經(jīng)典模式的標志來說,稍微動一下就是謬之千里了。

      標志不再是一個圖標,一個 VI 的基礎元素,品牌成為一個平臺,而標志成為了平臺的一部分,有時它就是平臺,它可以容納足夠豐富內(nèi)容,品牌傳達出的不是單一的形象,而是豐富的內(nèi)容,就像這里所說的我們已經(jīng)是內(nèi)容消費的時代。

      在產(chǎn)品設計中也是,當我們專注于產(chǎn)品本身的時候,有時視角是非常靜態(tài)的,盡管我們十分關注產(chǎn)品的外延,但只有 Zoom Out ,才能將產(chǎn)品的外延(通常就是它的內(nèi)容)納入眼中,也才能看到深澤直人說的 由環(huán)境、外延和內(nèi)容形成的輪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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